为加强对我院外出教学实习的管理,确保教学实习有序、安全、文明开展,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召开动员会。在外出教学实习前,应当组织召开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学生动员会,详细部署实习日程安排、实习要求和纪律。
二、实行逐级管理。每个实习班级应当划分若干小组,由班干部或学生党员担任小组长,具体负责考勤、上传下达等任务;每个实习班级应当指定实习指导教师担任临时班主任,具体负责该班级教学实习、安全教育、日常管理等工作。
三、建立临时党支部。在实习期间,参与实习的教师党员、学生党员组成临时党支部,由教学实习负责人或院党委指定人员担任临时党支部书记,负责讨论决定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开展党员相关组织生活。
四、实行日查日报制度。小组长、班主任按照要求,每天定时逐级上报实习情况、安全情况,教学实习负责人或临时党支部书记汇总后,及时报告教学院长或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
五、严禁单独行动。实习期间,指导教师应当全程与实习学生一道开展教学实习、集中安排食宿;实习师生全程不得单独行动、脱离实习集体。
六、严防瞒报漏报。教学实习负责人、临时党支部书记和实习指导教师,应当不定期检查学生实习、考勤等情况,严防出现瞒报、谎报、漏报现象。
七、严禁参与无关实习活动。实习期间,任何实习师生不得组织、允许或参与烧香拜佛等与实习无关的活动。
八、完善突发事件双汇报制度。实习期间,实习师生中出现突发疾病、心理危机、失联、意外伤害(高坠、溺水、中毒、触电、猝死、缢亡、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突发事件,指导教师应当及时向书记、院长双报告,按照要求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