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河南科技学院研究生教学质量评价方案(修订)》(校发字[2023]7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院研究生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推动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目的
(一)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加强对研究生教学工作的指导与管理。
(二)通过教学质量评价,完善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体系,促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三)调动教师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案例建设。
(四)加强相互学习、交流和提高。
二、评价原则
(一)贯彻“以评促改,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
(二)评价体系力求简单、实效,既突出重点,又有利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三)评价内容体现培养方案要求,反映现阶段研究生培养要求。
三、评价体系
(一)评价构成
教学质量评价人员由学院领导、导师和学生三部分构成,评价权重分别为0.2、0.1和0.7;若没有领导评价,则导师评价权重为0.3;若同时没有领导和导师评价,则学生评价权重为1.0。
(二)评价内容
教学评价指标主要包括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评价指标见附件。
(三)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为学院领导、导师和学生三部分综合评价结果。
综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其中优秀率占每学期授课教师的25%左右,优秀指标由研究生处下发。综合评价分数60分以下不合格,60-79分之间合格,80-89分之间良好,90分以上优秀。
四、评价程序
(一)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为担任研究生课程教学的专、兼职导师。
(二)评价过程
1.学院在学期结束时对所有授课教师进行评价。
2.学院领导和研究生导师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两次,每门课程每学期被听次数不少于两次。每学期末学院将评价结果汇总、公示后报研究生处。
五、其他
(一)本方案适用于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开设的全部课程,且适用于2学分及2学分以上的课程。
(二)任课教师担任多门或多班次课程时,其评价结果综合计算、取平均值。
(三)本方案由园艺园林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河南科技学院研究生教学质量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