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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园林学院课堂教学观摩管理暂行办法

2026年05月07日 11:06 王伟瑜 点击:[]


课堂教学是本科教学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教师教学水平的主要体现,为进一步推广优秀教师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促进教师之间教学方法的交流切磋,从而不断改进教学方法,促进教学能力和水平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1.该项活动由系主任组织,以教研室为执行单位,每系每学年至少举行1次。

2.在开展该项活动前,先以教研室为单位,结合教研室观摩、课堂听课等,推荐1名教学效果较好的教师参加教学观摩,拟定观摩时间、班级及上课地点后填写《园艺园林学院观摩课申请表》上报院系,院系统一向全院教师发布观摩信息。

3.听观摩课的老师组成课堂效果评价小组,观摩教师所在教研室主任为组长,每位听课老师认真填写观摩课记录反馈表,组长收齐汇总后向观摩教师反馈,并将观摩反馈表、观摩课录像和照片(5张以上)上交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存档。

4.每位在岗教师每学年至少参加一次观摩课,近三年新进教师至少参加两次观摩课;原则上观摩教师为本教研室成员时该次观摩课必须参加,如不能参加请提前向教研室主任请假。

二、教学观摩内容

1.教学态度;

2.教学内容;

3.教学方法与技能;

4.教学效果。

三、教学观摩要求

1.院教学观摩为随堂观摩,观摩时间为一个学时。

2.每位讲课教师认真准备,要求讲课过程完整,课件规范。

3.讲课教师所在教研室成员需提前到达,辅助教研室主任安装调试录像设备并组织听课老师入场。

4.参加观摩的老师要求提前10分钟到教室领取记录反馈表,认真听课,做好记录,课后及时上交给该次观摩小组组长。

四、其他

1.讲课老师及观摩达到全勤的老师将给予一定奖励,详情见《园艺园林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

2.对于未完成观摩任务的老师将给予一定处理,详情见《园艺园林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3.其他未尽事宜将根据情况再调整。

园艺园林学院

201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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