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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园林学院校内奖学金评定办法

2016年11月30日 11:27  点击:[]

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鼓励学生个性发展,营造优良学风,服务学生健康成长,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评定原则

(一)按学期、按班级评定,获奖比例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二)德育为良及以下者不享受一等奖学金。一门不及格者,缓考者,德育为中、差者,学杂费不按时交纳者,只计算积分,没有参评资格,不享受实际奖学金。转专业学生在考试课程所在专业班级评定。

(三)毕业生第七学期有课程的,按规定正常评定;没有课程的,按实习成绩进行评定。

(四)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再享受学校奖学金(享受荣誉称号)。

(五)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评定奖学金,每年发放一次,并颁发奖学金证书。

二、积分方法

(一)总积分=学习积分+平时积分+社会活动积分。满分100分。

(二)学习积分=学期全部课程平均成绩×90%。不及格者按实际成绩计,作弊者计0分,公选课不计入。

(三)平时积分、社会活动积分分别由平时积分、社会活动积分细则积出,两项积分相加不超过10分。

三、组织方式

(一)班级成立由班长、团支书和学生代表三人组成的积分小组,负责积分、公布、解释工作。

(二)在辅导员指导下,实行月积分制度。学生个人当月积分当月月底前申报,逾期不再记录。班级每月积分一次,次月3日前由班长上报,辅导员签字后公布。

(三)外部材料以辅导员签字审批为准。

(四)本办法适用于在我院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由院团委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园艺园林学院校内奖学金评定办法(2016年3月15日)废止。

附件:  

1.德育评定细则

2.平时积分细则

3.社会活动积分细则

 

附件一:

德育评定细则

 

一、依据限制条件列出不能评优,即应当评为中、差的同学。限制条件为:学期内受院级及以上通报批评者不能评优,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者应当评为中,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应当评为差。

二、未受限制的学生按照总积分自高到低排序,取班级人数前30%评为优,其他评为良。

三、班级在上学期为先进的,评优比例可取班级人数的33%;积分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评优比例可取班级人数的33%,超过33%时去掉全部并列人员。

四、评为中、差者,但奖分项目达3分的,可上调一个档次。

 

附件二:

平时积分细则

 

一、奖分项目

(一)学期平均成绩占班级前三名者分别奖2、1.5、1分(成绩并列者同样适用)。计算机通过二级、三级、四级者分别奖1、1.5、2分。四级、六级成绩在425分以上者分别奖1、1.5分。普通话达一级者奖1分。其它证书奖分标准由院团委确定,原则上不超过2分。

(二)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每篇奖2分。在纸质期刊杂志发表作品每篇奖1分,在校报、网络平台发表作品每篇奖0.3分,广播稿件采用每篇奖0.1分。学期每人限2分。

(三)由校院组织各类比赛活动,在国家、省、市级获奖者不分等级奖3、2.5、2分。获校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2、1.5、1分,院级分别奖1.5、1.2、1分,未设等级的或等级过多的按所设奖项总数的20%、30%、50%视为一、二、三等奖。校级及以上参加者奖0.5分,院级0.3分。选拔赛中只奖最高项,不累加。其它活动获奖者由院团委确定,原则上不超过2分。

(四)因好人好事、遵纪守法、寝室卫生、早读评优等情况受院级及以上通报表扬者每人次奖0.5分,学期每人限3分。

(五)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省级、市级、校级、院级分别奖2、1.5、1、0.5分。获其它荣誉称号不奖分。

二、扣分项目

(一)一门不及格者扣2分,多门累计。旷课每学时扣0.3分,迟到、早退、早操缺勤每学时扣0.2分,事假扣0.1分,病假、特假不扣分。

(二)因违纪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查看者分别扣3、5、7、10分。奖学金评定过程中确认有作弊行为取消本学年评奖资格。

(三)因违反校规校级、寝室卫生等情况受院级及以上通报批评者每人次扣0.5分。

(四)社会实践表、总结缺一项扣0.5分。

 

附件三:

社会活动积分细则

 

一、积分标准

(一)学生会主席、团委副书记4分;副主席3.5分;主任、部长、社团社长、年级长3分;副主任、副部长、副社长、年级委员、班长、团支书2.5分;班委2分。

(二)干事不考核直接加2分;教练、队长不考核直接加1.5分;寝室长、主持人、指挥、编辑不考核直接加1分,在院团委备案的各类队员奖0.5分,参加多支队伍的最高限1分。

(三)参与社会活动、公益劳动或服务每人次奖0.2分,学期每人限2分。以班长或辅导员签字为准。

(四)兼职积分=最高职务分+次高职务分×0.1,但以最高职务考核,不再考核其他职务。

二、考核办法

(一)学生干部的考核按照学生干部管理办法执行。

(二)考核为优秀的学生干部,另外在平时积分中奖0.8分。

(三)学生干部缺勤每次扣0.3分,工作失职每次扣0.5分。

 

 

河南科技学院园艺园林学院

二○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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