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河南科技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法。
一、评选对象
凡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班级均可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凡具有我院正式学籍、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均可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
二、评选比例
(一)优良学风班:没有比例限制,按条件确定;
(二)先进班集体:按实有班级6%向学校推荐;
(三)学习标兵:按学生总数的2‰评选,向学校推荐。
(四)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总数的1%向学校推荐;
(五)三好学生:按学生总数的5%向学校推荐。
三、评选条件
(一)优良学风班条件
1、全班学生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思想进步,工作积极,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全班学生团结互助,行为规范,文明礼貌,有较高的思想道德修养和较强的集体观念;
3、全班学生遵纪守法,全年无一人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者纪律处分;
4、全班学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班风优良,全年课程考核中成绩优良,没有不及格现象;
5、全班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社会实践及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取得显著成绩。
6、班级量化考核综合积分在前五名的班级。
(二)先进班集体条件
1、班委成员团结协作,履行职责,勤奋工作,群众威信高;
2、全班同学学习努力,平均成绩在院本年级名列前茅;
3、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年度全班没有学生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者纪律处分;
4、班级活动丰富多彩,在参加校、院文体活动中成绩突出;
5、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效果显著。
6、班级量化考核综合积分在前30%。
(三)学习标兵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精神风貌,模范遵守法纪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年度所修课程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5%;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集体活动和文娱活动;
4、一学年连续两次获得二等及其以上奖学金。
(四)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及道德修养;
2、具有刻苦学习、奋发进取的精神,学年考试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3、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能出色地完成校、院(系)所安排的工作任务。
4、德育评定格次为“优”。
(五)三好学生条件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及道德修养;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学年考试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4、德育评定格次为“优”。
四、评选要求
1、评选实行申报制度,集体荣誉称号由团支部、班委向团委提出申请(附事迹材料、申报表),先进个人由本人向团支部、班委提出申请。
2、院团委对申报的集体进行评选,团支部、班委按评选比例(四舍五入)向团委推荐,并写出团支部、班委写出推荐材料上报团委,上报材料包含推荐材料、学生先进事迹材料和申报表。
3、每年的4月份,我院按照条件组织评选,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4、确定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上报学生处。
五、奖励
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