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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制度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将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简介如下:
一、贷款限额:借款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具体贷款金额根据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标准以及学生的困难程度确定。
二、贷款期限:借款学生毕业后视就业情况,在1至2年后开始还贷,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六年。
三、贷款利率: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不上浮,不计复利。
四、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付的办法,借款学生毕业后开始计付利息。
五、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的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5.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六、还款方式:借款学生毕业时登陆 https://www.csls.cdb.com.cn提出还款申请,并于每月15号之前采用支付宝进行支付。
七、展期:对于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借款学生要及时向经办银行提供连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经办银行为其办理展期手续,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
办理贷款的学生如有不明白之处可以到园艺园林学院团委办公室咨询,或者拨打团委办公室电话3040684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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