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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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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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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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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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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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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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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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导教师审阅论文,并在《硕士学位论文审查意见表》(一式一份)上签署意见。
2、学院研究生秘书向研究生处提交:
l 学位论文电子版
l 《硕士学位论文审查意见表》(一式一份)
3、研究生处将检测结果反馈给研究生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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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研究生秘书
分管院长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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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检测要求见本通知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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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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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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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生处负责学位论文“双盲”评阅
2、学院同时安排学位论文评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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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秘书
分管院长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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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见本通知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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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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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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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生填写硕士学位申请表。
2、学院相关负责人根据申请人培养方案执行情况及学位论文完成情况,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申请条件者信息填入《申请学位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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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秘书
分管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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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见本通知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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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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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论文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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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研究生秘书向研究生处提交以下材料:
l 《申请学位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纸质和电子各一份)
l 学位论文(参加“双盲”评阅):需提交两份论文参加“双盲”评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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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秘书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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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盲”评阅的学位论文的印制要求见本通知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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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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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申请及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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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相关负责人审查学位申请人的材料,并在相关材料上签署意见,涉及材料如下:
l 《硕士学位申请书》
l 《论文评阅意见书》
2、研究生秘书对学历研究生的答辩申请审核、发表论文登记审核、科研成果登记审核。
3、学院将《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核表》(一式一份,学院用表)交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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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分管院长
分委会主席
研究生秘书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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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委员会组成的要求参照本通知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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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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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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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答辩秘书于答辩前两周将学位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学院组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议,答辩会议涉及材料如下:
l 《硕士学位申请书》
l 《论文评阅意见书》
l 《论文答辩表决票》
2、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对学历研究生答辩结果的录入及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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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院长
答辩秘书
研究生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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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要求参照本通知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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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电子版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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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通过者向研究生处学位办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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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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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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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分委员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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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委员会主席组织委员召开会议,对答辩通过者进行审核,同时审核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涉及材料如下:
l 《硕士学位申请书》
l 《分委员会授予审核意见》
附件1-《分委员会会议记录》
附件2-《答辩委员会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结果汇总表》
l 《分委员会授予学位表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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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委会
研究生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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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见本通知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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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分委员会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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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研究生秘书向研究生处提交以下材料:
l 《分委员会授予审核意见》及两个附件:
附件1-《分委员会会议记录》
附件2-《答辩委员会及学位分委员会表决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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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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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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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研究生档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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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按《毕业材料清单》和《研究生毕业材料整理要求》整理毕业研究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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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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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见本通知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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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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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校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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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纸质《离校手续单》办理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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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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