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与积极性,加强对学生转专业工作的管理,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河南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校发字[2017]178号)、《河南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校发字[2017]180号)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2018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条件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全日制一、二年级在校生,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点达2.5及其以上),可申请办理转专业手续。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1.新生第一学期或大学三年级及以上年级者;
2.文、理、艺术、体育等不同科类之间跨类申请者;
3.跨录取批次申请者;
4.通过“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通过“对口招生”考试入学跨录取科类和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者(如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5.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6.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二、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
1.各学院转专业工作要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健全公示制度,规范组织管理。
2.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任组长的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制定本学院学生转专业计划、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工作方案;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考核以及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3. 12月13-19日,各学院制定接收计划和考核方案,报送教务处审批。接收计划数由各学院根据教学资源和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为了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原则上转入学生不得产生新的教学班级,每个班级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5人。考核方案应包括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及转专业综合成绩评定办法等。转专业综合成绩由第一学期课程平均成绩和转专业考核成绩组成,具体比例由学院决定。
4. 3月3-4日,教务处公布各学院拟接收计划人数和考核方案。
5. 3月5-9日,学生提出申请。拟转专业的学生在该时间段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填写《河南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同时登陆“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网站,打开“学生学籍”->“学籍异动”->“申请异动”栏目,在备注栏内填写申请理由,进行在线申请。
6. 3月12-16日,转出学院审核。拟转专业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申请学生是否具备转专业条件。具备转专业条件,通过学院审核的,由转出学院院长签署意见,教学秘书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学院客户端“学籍管理子系统”->“学籍异动”->“预计异动”->“确定预计异动学生”,并将学生转专业纸质申请材料送转入学院审核。
7. 3月19-25日,转入学院考核。根据公布的考核方案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并于学院网站公布考核成绩和拟转入学生名单。确定是否同意其转入。通过学院考核后,由转入学院院长签署意见并报教务处复核。同时由转入学院教学秘书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学院客户端“学籍管理子系统”->“学籍异动”->“异动审核”功能操作确认。
8. 3月26-30日,教务处复核。教务处复核通过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学校分管校领导批准。
9. 4月2-13日,办理有关学籍异动手续。请相关学院做好转专业学生通知、审核、学生报到、上课、宿舍调整、课程补修等相关工作,并填写《河南科技学院学籍异动学生学分置换表》,办理学分认定和置换手续。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河南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和《河南科技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