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分数线
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需符合全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具体如下:
学科门类名称
专业学位类别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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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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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
(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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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
(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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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风景园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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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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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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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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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园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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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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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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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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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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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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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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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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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硕士(农艺与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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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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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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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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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安排
复试采用远程网络复试方式进行。考生采用抽签随机排序,按序候考。
复试时间:一志愿所有专业2020年5月19日8:00-12:00、14:30-18:30。
复试地点:“云考场”视频会议平台,园艺组(园艺学、农艺与种业)在考场一,园林组(风景园林学、风景园林)在考场二。
考生需要提前准备并提交的材料、复试平台的使用说明等,我院会打包发到考生报考时所填报的邮箱。如复试平台出现故障无法使用,将启用备用复试平台“腾讯会议”完成复试,请考生提前下载并登陆试用。
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见河南科技学院园艺园林学院主页发布的“园艺园林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公示”。
调剂政策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河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网站。调剂名额及专业调剂要求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公布的为准。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含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一)外语水平测试
考核内容:外语听说能力,满分为20分。
考核方式:口语测试
(二)专业知识测试
考核内容:风景园林学所有方向考核《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理论》;园艺学中01观赏园艺学方向考核《观赏园艺学综合知识与技能》,02果树学方向考核《果树栽培学各论》,03蔬菜学方向考核《蔬菜栽培学各论》,04设施园艺学方向考核《设施园艺学》;农艺与种业(全日制、非全日制)考核《园艺植物育种学》;风景园林所有方向考核《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理论》,满分为40分。
考核方式:随机抽题,口试作答,题型为简答题。
(三)综合素质及能力
考核内容:考生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等,满分为40分。
考核方式:考官现场提问。
(四)同等学力加试
考核内容:风景园林学所有方向考核《风景园林工程》与《植物造景》;园艺学中01观赏园艺学方向考核《花卉学》与《园艺植物育种学》,02果树学方向考核《果树栽培学总论》与《园艺植物育种学》,03蔬菜学方向考核《蔬菜栽培学总论》与《园艺植物育种学》,04设施园艺学方向考核《无土栽培学》与《园艺植物栽培学》;农艺与种业(全日制、非全日制)考核《设施园艺学》与《园艺商品学》;风景园林所有方向考核《风景园林工程》与《植物造景》。
每科满分为100分,只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达不到学校规定分数者不予录取。
考核方式:随机抽题,口试作答,题型为简答题。
四、成绩排名
各专业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复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500)×100×0.6+复试成绩×0.4。
五、复试录取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前应准备本人以下材料,并将相应材料原件的清晰扫描版(jpg/pdf格式),并在5月16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 zj200102@163.com,以便进行资格审查;复印件于新生报到时提交至报考学院。
材料详单: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证件号码)。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往届生)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学历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后交验);
(4)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交验学生证);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书面稿及电子稿;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书面稿及电子稿;
(7)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往届生)书面稿及电子稿;
(8)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9)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往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专升本考生须同时提供专科和本科期间的成绩单);
(10)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历学位证明;
(11)《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1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13)对于在读研究生,须查验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14)对于在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查验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复试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未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联系方式
考生如有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招生复试工作:周老师,办公电话0373-3693518,手机15237310051。
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技术支持:王老师,手机13462204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