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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园林学院学生安全告知书

2016年06月27日 08:43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实践环节和假期安全(包括实验、生产实习、教育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寒暑假、五一、十一假等环节或节点)的安全管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对学生、家庭、社会负责的态度,现将有关安全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因故离开实践环节所在单位,应当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假满应当按时返回。

三、学生实践环节外出应当乘坐正规交通工具;注意食品卫生和饮食安全,不吃喝陌生人的食物及饮料,不将自己或家庭情况与陌生人交流;不到危险地带游玩;确保人身和财物安全,防范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四、严格遵守《网络文明公约》,不沉溺网吧和电子游戏厅;不传播、复制、观看、贩卖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不赌博或变相赌博。

五、不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打架斗殴、聚众滋事等违法违纪活动;不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六、在实践环节应当严格遵守所在单位规章制度和安全规定,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按照要求进行相应活动,严格执行岗位安全管理规定。

七、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不在宿舍内使用明火,不违章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不私拉电线。不带陌生人回宿舍,不随陌生人外出。防火、防盗、防中暑,最后一个离开房间的人一定要关窗、锁门、人走断电。

八、严防上当受骗。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明辨是非,谨防求职和网络等陷阱;现金及时存入银行,信用卡、存折和身份证分开存放;笔记本电脑、手机、照相机等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做到物不离身。

九、如遇不明情况及时和家长、老师联系,反映情况,咨询意见,特殊情况下应及时报警。发生盗窃案件或遇到骗子,请保护好现场,注意控制可疑人员,并立即向保卫处或公安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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