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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年度河南科技学院文明学生通知

各团支部、班级:

2015年以来,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学生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巩固和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成果,进一步提高了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有力促进了学院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为进一步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评选表彰201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院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大学生。

二、评选标准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爱祖国、爱学习、爱劳动、爱人民、爱社会主义。在团课学习上,能够以实际行动践行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能够积极配合党组织、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并出色完成者。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尊敬师长、团结友善、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举止文明、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艰苦朴素,在校期间无违反校规校纪、吵架、打架,公共场合交往文明得体,不乱丢垃圾果皮纸屑,能够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视校园为己家者。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努力,无旷课、旷操记录,能够以自己切身行动带动周围同学积极向上学习,在上一学年考试中无违纪违规、挂科,德育成绩至少一次为优者。

4.生活态度积极健康向上,积极参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科技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生活上勤俭节约、无铺张浪费“土豪”现象。在上一学年中至少二次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各类活动。

5.热心公益,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无私奉献。

6.为学院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7.无拖欠学费现象。

8.针对大一新生,评选标准按照日常活动积分进行评选,大学生生活指南考试未通过者不予考虑,无故旷课、缺席早操、早读者不予考虑。

9.在学校或学院学生会对宿舍安全卫生检查过程中,存在违规电器、宿舍安全隐患及卫生状况差的宿舍,其成员不能参评。

三、推选名额

1.评选比例为学院学生总数的3%,即我院将择优向学校推荐45名学生。

2.文明学生原则上每班最多推荐1名。

3.学院将成立文明学生评议领导小组,根据推荐学生综合表现,学院确定推荐人选。

4.学院党委审批,审批结果将通过网站、报栏等公示。

四、评选方法

1.以班级为单位成立评选小组,班级第一负责人为组长、其他班委为副组长。

2.评选小组召开评选会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班级递交申请的同学进行初审,报至学院团委研究。

3.学院党委审批。

五、注意事项

1.各班认真组织评选,评选过程要接受群众监督,评选结果必须要真实公开透明,确保评选出的个人能体现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2.填写材料要认真核对,避免出现错字、别字、同音字等问题。

3.评议小组组长应于12月10日前,将文明学生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和事迹推荐材料(评议小组书写推荐意见),事迹推荐材料统一A4纸打印。

4.材料内容真实,如发现内容相同或有拼凑嫌疑,取消评选资格。

注:(登记表详见附1,表格不得调动,字体为宋体,小四)

园艺园林学院团委

2015年12月4日

文明班级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政治思想素质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学生的班级领导集体。

2.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团结友爱、诚实守信、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学习风气浓厚,有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学风。自觉遵守学习纪律,考试无作弊现象。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5.积极组织同学参加文体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

6.全班学生学习努力,成绩在本年级名列前茅。

7.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全年没有受学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学生。

8.班级活动丰富多彩,在校、院(系)的各项活动中成绩突出。

10.全班学生团结互助,行为规范,文明礼貌,遵纪守法,集体

观念强和思想道德修养高,全面没有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注:(登记表详见附2,表格不得调动,字体为宋体,小四)

园艺园林学院团委

201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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