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工作,规范学生辅导员的选拔,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学生辅导员队伍,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提出选拔辅导员的意见。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院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选拔辅导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二、选拔原则
1.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选拔全过程在院纪委监督下进行,对主要环节实行公示。
2.急需和从严控制原则。既要考虑到工作需要,又要考虑到梯队建设。对辅导员缺额较多的单位,采取逐年增加的办法,一般每年只新增1名。
3.统一选拔,统一调配原则。
三、选拔人数及类型
根据在校生人数和各院系现有学生工作队伍人员情况,原则上按300名学生配1名专职辅导员。今年计划选拔专职辅导员5人。
四、选拔范围
专职辅导员从全国2004届、200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和应届、往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中选拔。
五、选拔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
2.品德高尚,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关心集体,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
3.本科及其以上学历,获得学位。
4.五官端正,仪表端庄,口齿清晰。
5.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6.学习成绩优良,考试课成绩平均不低于75分。
7.身体健康。
8.非外语专业毕业生须通过全国CET-4及其以上考试,外语类专业毕业生须通过外语专业四级及其以上考试;非计算机专业毕业生须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及其以上考试,计算机专业毕业生视为符合计算机要求。
9. 中共党员、曾任或现任班委委员、团支部委员及其以上职务的学生干部优先。
六、选拔程序
1.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05年4月10日。参加选拔人员可从我院人事处网页上下载《河南科技学院选拔学生辅导员报名表》(www.rensh.hist.edu.cn),表格填好后连同自荐、推荐材料和有关证件报人事处,或发邮件至rsc.hist.edu.cn
2.审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学生进行全面资格审核,并将审查结果报告领导小组。
3.笔试:符合条件者由领导小组组织进行综合知识闭卷考试。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为政治、管理理论、外语、业务知识等(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硕士研究生免试,成绩按参加考试人员的最高分记。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拔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通过面试进一步了解面试对象的气质、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工作思路等。
5.积分
总积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附加分
<1>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分。
<2>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分。
<3>附加分
①获国家级、省级、校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每次分别加计5、3、1分。同一类型荣誉称号按最高分一次性计算。
荣誉称号指学习标兵、学雷锋标兵、优秀三好学生、模范学生干部、模范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文明学生、省优秀毕业生。
②非外语专业毕业生通过全国CET-4优秀、CET-6及CET-6优秀者分别加1、2、3分。外语类专业毕业生通过全国外语专业8级考试者加2分。
③非计算机专业毕业生通过国家计算机三级考试、计算机专业毕业生通过国家计算机四级考试者加3分。
6.根据所得总积分由高至低,张榜公示。
7.由选拔领导小组对公示人选进行考核。在考核基础上按选拔人数确定人选。经体检合格后,提交院党委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