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议推荐工作,依据学校《关于做好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校发字【2015】190号文),以及学校任职资格评审相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人员组成
成立评议推荐组,院长任评议推荐组组长,成员由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和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高、公正无私、学术水平较高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兼顾申报人员所在学科情况。
评议推荐组负责对申报人员的参评条件进行初审,对照有关评审条件,根据学校核准的专业技术职务指标数,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向学校推荐参加二级评审的人选及其综合评价积分。
二、推荐办法
1.由工作人员介绍各类申报人员情况,评议推荐组查阅申报人员相关材料。
2.将申报人员教学科研积分进行百分制转化,在每类申报人员中,最高分者计为100分,其他按照最高分折合比例算出相应分值(积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以下类同),计为自然积分。
3.评议推荐组对各类申报人员按照百分制评分,90分以上的数量不能超过学校核准的指标数,最低分不得低于70分。每位申报人员的平均得分,计为评议积分。
4.将每类申报人员自然积分的50%、评议积分的50%之和,自高到低排序,按照学校核准的指标数确定推荐人选。如果出现学校核准的指标数最后一名的分数相同,对并列人员再次投票。
5.在每类推荐人选中,按照30%比例推优,得优多票者为优秀,其他为良好,分别按照10分、7分计为综合评价积分。
6.将每类推荐人选的自然积分的50%、评议积分的50%与综合评价积分之和,自高到低排序,确定为推荐人选顺序。如果推荐人选分数相同,对并列人员再次投票确定顺序。
三、推荐要求
1.认真负责。评议推荐组成员,要本着对教职工负责、对学院负责的态度,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履行职称评议推荐职责。
2.实行代码实名制。单独由1名工作人员,将评议推荐组成员随机编码并分发。在评议推荐时,评委签名处填写个人代码。评议推荐中出现较大问题时,在三分之一成员提议下,可由组长启动编码名单查询。否则,评议推荐结束后,立即销毁编码名单。
3.各类申报人员、推荐人员名单,以及对外公示的各类名单材料,均按照姓氏笔画排序。